試驗項目 運行試驗:高溫(運行)試驗、低溫(運行)試驗、恒定濕熱(運行)試驗、交變濕熱(運行)試驗、沖擊(運行)試驗、碰撞試驗、振動(正弦)(運行)試驗、水試驗,具有CMA,CNAS資質。
試驗項目 運行試驗:高溫(運行)試驗、低溫(運行)試驗、恒定濕熱(運行)試驗、交變濕熱(運行)試驗、水試驗 耐久試驗:高溫(耐久)試驗、低溫(耐久)試驗、恒定濕,具有CMA,CNAS資質。
試驗方法 1、高溫運行試驗:0和Ⅰ級的試驗溫度為40±2℃;Ⅱ級的試驗溫度為55±2℃;Ⅲ和Ⅳ的試驗溫度為70±2℃。小件試驗樣品持續時間為2h,大件為16h,具有CMA,CNAS資質。
試驗方法 1、低溫運行試驗:0級的試驗溫度為-5±2℃;Ⅰ和Ⅱ級的試驗溫度為-10±2℃;Ⅲ級的試驗溫度為-25±2℃;Ⅳ級的試驗溫度為-40±2℃,具有CMA,CNAS資質。
試驗方法 1、恒定濕熱運行試驗:0和Ⅰ級的試驗溫度為40±2℃,相對濕度為93±3%,持續時間為4d。其他等級無需進行試驗,具有CMA,CNAS資質。
試驗方法 1、交變濕熱運行試驗:0和Ⅰ級試驗;Ⅱ和Ⅲ級的試驗溫度為40±2℃,循環周期為2;Ⅳ級的試驗溫度均為55±2℃,循環周期為2,具有CMA,CNAS資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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